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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 | 陈亚军-布兰顿教授访谈(下)- 分析哲学、存在主义及当代美国哲学

作者:陈亚军;布兰顿来源:哲学分析

这里发表的是2010年2月3日下午,我在Brandom办公室对他所做的第二次访谈内容,主要涉及分析哲学、Heidegger以及他的两位论文指导教师Rorty和Lewis,同时还谈及他父母对他的影响。Brandom教授很健谈,哲学话题常常使他焕发激情,我们的谈话不时被他的笑声打断;但当涉及对细节问题的阐释时,他的面孔马上转而严肃,仿佛容不得丝毫差错。


陈:很久以来,人们普遍认为,Quine是分析哲学走向后分析哲学的关键人物,他的哲学全面影响了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美国分析哲学的走向。但你现在显然是把Sellars放在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你是否认为,美国哲学的发展,因为追随Quine的缘故,而走入歧途?Sellars能为分析哲学带来什么样的新鲜空气?


RB: 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认为我们应该先对背景有个了解,Rorty在他的《哲学和自然之镜》中指出、后来他的学生Michael Williams在他的《无根基的信念》中特别清晰地阐释了这个背景。按照他们的说法,Quine和Sellars所回应的那种古典哲学,其错误在于,它是一种基础主义还原论,这种还原论是语义学的而不仅是认识论的。它求助于感觉材料的私人自我的片段,以及概念之间分析的连接,作为基础主义前提倒退的终结者。Quine对于用概念连接能力作为倒退的终结者,提出了实用主义的批判。嗯,Quine确实这么做了。而Sellars则对用感觉所予作为倒退的终结者,提出了广泛的实用主义批判。然而他们都保留了基础主义经验论的一些残余,这种残余正是他们彼此所批判的东西。Sellars继续相信分析的概念连接,而Quine则继续相信感觉所予。那些要求我们兼顾彼此的,如Davidson、Rorty包括我自己,都认为,应该克服这种残余的经验主义。在这方面,Quine和Sellars之间有一点不同和不对称,Quine仍然是个Hume主义者,Sellars则实现了Kant式的规范转向;甚至Davidson都还基本保留了Hume式的一些要素,比如,特别是在他关于行动和实践推理的著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残留的Hume主义。我认为,Sellars超越了这些,他向我展示了一种方向。将Sellars正确的东西和Davidson正确的东西结合起来,这正是我试图在《使之清晰》一书中所要做的事情之一。


陈:分析哲学的独特价值在哪里?如果不采用分析哲学的语汇而采用大陆哲学的语汇的话,哲学会有什么损失吗?逻辑语汇对哲学来说有什么意义?


RB: 我的老师Rorty有个口号,那就是:我们应该从大陆哲学传统中寻求灵感和哲学问题,但从分析哲学传统中获得我们的方法和哲学技术。这也正是我大致想要做的。我认为,分析哲学的信条是信仰、希望以及清楚,其中最重要的是清楚。以我的理解,分析哲学一直给自己制定的任务就是:使我们概念中隐含的东西变得清晰;分析哲学传统一直试图使关于自我、意义等话题的谈论清晰化,同样也试图使大陆哲学的重要概念中所隐含的东西清晰化。


当然,分析哲学最重要的特征还在于它从新逻辑的发明中所学到的东西,这种新逻辑早在1879年由Frege在他的《概念文字》中提出,其主要观点是说,那些独特的逻辑工具已经表明了它们的价值,这种价值就是它们具有一种能力,将数学概念的内容清晰化。Frege所开创的逻辑主义方向后来由Russell在他的《数学原理》中所继承,证明在数学概念的清晰阐释方面如此有用的逻辑工具,同样也能运用于非数学的哲学概念的清晰阐释上。这种追求在我看来,正是一种科学语义学,它使我们获得了关于意义——包括从古希腊起哲学传统一直关注的那些概念的意义——的一种形式的、最终是一种数学的理解。我认为我们现在可以看到,逻辑,具体的逻辑语汇,扮演了一种独特的元语言表达角色。就像我说过的,逻辑是语义自我意识的机制(organ);它是我们用来使概念内容清晰化的工具。通过二十世纪的发展过程,我们已经看到,我们需要比Frege的逻辑(当然也包括Russell的逻辑)更多的逻辑语汇,以便使我们做得更好;他们的逻辑已经做得很好,但我们还需要其他逻辑语汇,比如说,我们还需要规范逻辑。但是就总体而言,我认为,数学语义学——即一种帮助我们把握意义概念的形式语义学——的事业,已经非常成功了。


陈:在分析哲学家中,你是为数不多的关注大陆哲学的人,你写了不少关于海德格尔的文字。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这么重视海德格尔,在你看来,我们能从海德格尔那里学到什么?


RB:我是在一个非常宽泛的意义上,对实用主义感兴趣的。这个意义宽泛到不仅包括了古典的美国实用主义,以及像Quine、Davidson、Dummett和Sellars这些更近的人物,而且也包括了写作《存在与时间》的Heidegger和《哲学研究》的作者Wittgenstein。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Heidegger作为这一传统中的人物,引起了我的兴趣。除了他的《存在与时间》,关于Heidegger的其他著作,我没有写过任何东西。不是说我对它们不感兴趣,我认为《现象学的基本问题》是非常有趣的,我认为他的康德书是非常有趣的,这些著作相对来说都是早期的;他的后期著作,如《林中路》等,我发现是非常迷人的,但从哲学的角度说,我确实不知道如何是好。那早期著作,那被Heidegger本人后来当作只是人类学著作而抛弃的东西,我认为是非常有意思的。因为他试图根据知道如何,即根据实践能力,来理解知道什么、相信什么、说出什么。我在这种意义上把他当作一位典型的实用主义者。按照J. Macquarrie 和 E.Robinson对Zuhandensein和Vorhandensein的翻译,Heidegger是想根据事物准备上手的先前背景,来解释事物如何可能在手的。这是实用主义的理解方式,最终根据我们能够在实践中做什么来理解说出或思考事物是什么。我认为,在《存在与时间》中,他用一种非常细致精准的故事,告诉我们这是如何可能的。这也是我在《逝去的巨人的故事》一书中关于Heidegger的两章中所要说的意思。


陈:White曾经说过,二十世纪属于狐狸型的哲学家。在今日哲学界,体系几乎成了一个贬义词。然而,我注意到,你仍然强调体系对于哲学的重要性。为什么你这么看重体系?为什么对一个哲学家来说,体系这么重要?


RB:我认为,你说的确实是二十世纪英语哲学界的情况。它不是历史视角的,不认为哲学史有重要地位;大体上说,它不是体系化的。部分原因在于,它遵循着分析哲学伟大奠基者Frege、Russell的榜样,认为可以从无处(nowhere)开始,可以从我们的日常经验——这里没有预设哲学史上的各种争论——开始,阐明哲学问题。人们可以就从我们的日常经验中提出某些像归纳问题、其他心灵的问题等,然后组合概念原始材料,并运用那些原始材料讨论那个问题以获得关于那个问题的某种进步。我的老师Gill Harman半开玩笑地说过,哲学家没有必要读那些五年前发表的东西,如果某个东西是重要的,它总会在此刻一直被人们所谈论的。按照这种想法,传统哲学的错误在于,总想试图建立一个关于一切事物的理论;而新的分析哲学的方式则毋宁更像科学。科学的进步像婴儿走路一样,清楚的文章构成了某个时刻的单个进步,它可以被共同体的其他成员所评价;在一个成熟的科学中,书是在游戏的后期才出现的。它们作为教科书,试图为新的实践参与者总结出由一篇篇文章所已经取得的进步。这是二十世纪大多数分析哲学进步的情况,也是我读书的时候,即六七十年代时,大多数人从事哲学的方式。我的哲学英雄Wilfried Sellars在五、六十年代是相当不同寻常的,他对历史具有强烈的兴趣,对于体系具有强烈的抱负。他以这种方式来继续他称之为长久哲学的传统。


在我看来,二十世纪的最后几十年中,情况有了改变。像Donald Davidson那样的一直以文章的方式来著述的哲学家,也作为体系哲学家问世了。我自己的老师,也是我博士论文的合作指导教师David Lewis,[1]大体上也是在那个范式下以文章的方式从事著述的非常体系化的哲学家。他们都没有写出大部头著作,来概括他们思想的体系,但是他们将思想结合起来的方式是很体系化的。


我认为,我们发现,尽管哲学中的进步可以是一小步一小步地通过文章来完成的,然而也有一些在不同话题的所有种类之间的内在联系,它们并不适宜用文章的篇幅来加以阐述。尤其是,如果人们在关于长久话题,如心灵的性质、语言的性质、规范的性质等方面,真正具有彻底的新颖成果的话,那么要在一个很短的篇幅内阐释和传达这种观点,是极为困难的。我并不是说,哲学需要体系,或所有的哲学家都应该是具有体系的哲学家,否则就是不重要的;但我自己的趣味是体系的哲学。那是我的工作风格,对于我来说,它意味着一种思想的统一,但好的著述也能在文章的层面完成。我的同事John McDowell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现在我们有四本他的论文集。集合在一起,这是一种关于哲学的彻底反思,它将各种话题彼此联系在一起,不必以一种长篇的、融贯的、系统的方式来写作,以使其具有内在的联系。


陈:你曾经是Rorty和Lewis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学生,他们二位不论在观点还是风格上,都有着很大的不同。如果说他们对你后来的哲学发展产生了影响的话,那么这种影响分别是什么?


RB: 啊,我对他们二位是非常感激的。Rorty曾经说,Sellars具有一种被束缚的、受到Carnap制约的Hegel精神;我想说,我认为我自己也具有一种被束缚的、受到DavidLewis制约的——或更准确地说,受到David Lewis语言限制的——Rorty精神。


当我回过头去看美国哲学的历史时,我很吃惊地发现,第一代哲学家——如果我们只考虑当时被当做哲学发展中心的哈佛哲学系的话——有两个非常不同的人物:William James和Josiah Royce,他们一个是脚踏实地的实用主义者,一个是Hegel式的绝对唯心主义者。他们的最好的学生是《心灵和世界秩序》以及《关于知识和评价的分析》的作者C. I.Lewis,他是他们二位的学生,一生致力于在他们两者之间的沟通,或试图使他们两者彼此对话。他的著作可以被看作是这两个人非常不同的观点之间的富有成果的综合。


如果我们再看他们的后一代的话,我们可以看见Goodman和Quine,他们一方面是C.I. Lewis的学生,一方面也是Carnap的学生,Carnap带来了现代逻辑,而C. I.Lewis,尽管也是现代模态逻辑的奠基者并且关注新逻辑,但他以一种清晰的方式带来了Kant传统;Carnap是一位新Kant主义者,但他从没有真正谈论Kant主义。在此情形下,试图将他们的老师带入一种综合,一种对话,很明显地激发了Quine和Goodman的哲学。


这也一直是我处理Rorty以及Lewis的方式。Rorty说,人们应该走向大陆哲学以获得哲学的灵感,但走向英语哲学传统以获取方法和清晰的标准。与此相类似的是,我想,Rorty所关心的话题是我所关注的话题,但我也认为,Lewis所运用的形式方法的严格和清楚,是思考哲学的正确方式,只是说,我想把它们运用到不同于Lewis所阐述的另外一套问题上。


陈:你和McDowell是同一个系里的很好的朋友,然而你们又彼此在哲学的许多方面有尖锐的分歧,这让我感到有些吃惊。你能不能和我谈谈作为一个人和一个朋友的McDowell?


RB:哈,你不是第一个对我们的个人关系密切而我们的某些分歧又充满火药味感到有趣的人。几年前,在芝加哥的一次关于Hegel的学术讨论会上,我提交了一篇论文,McDowell对于我论文的回应,充满了非常严厉的反对和批判。结果,我们共同的朋友RobertPippin说,他简直不能想象,在匹兹堡大学哲学系的办公室里,讨论会是什么样子的。的确,在McDowell最近的一部论文集中,大约有三篇文章属于“Bob[2]错在哪里系列”(why-Bob-is-wrong-about-X-series),即为什么Bob的Wittgenstein解说是错误的,为什么Bob的Hegel解说是错误的,为什么Bob的Sellars解说是错误的,他现在也正在写为什么Bob的Kant解说是错误的。总的来说,我感到很荣幸,McDowell关注我关于这些人物以及其他一些问题的观点。他如此认真地对待我的著作,这使我感到荣幸。我有时甚至在想,他也许浪费了很多时间,他本可以更好地利用这些时间思考一些其他问题。


然而,这不只是一种偶然的巧合。McDowell和我在许多核心话题上观点一致,而关于这些话题我们和几乎所有其他人都有分歧,我们属于这些话题的局外人。比如在非人类实在(non-humanreality)的概念性质方面,我们都继承了伟大的德国唯心主义。McDowell和我的分歧是在很多观点一致的背景下发生的,这种观点一致使我们彼此相通,而和当今大部分哲学家不同。我发现,特别有意思的是,我们一起并行前进了90%的道路,而在某个点上,我们突然拐了一个直角,走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问题就是,一个人一直往前走着,和另一个人有着对于许多事情的共同理解,怎么可能突然偏离了走道,走向了一个完全无前兆的、没有动机的方向,这明显地表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做得很好,我们在早先的一些问题上是一致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在概念上关于这些问题是一致的,但在此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它导致了我们后来在诸如当代经验主义的生命力问题上的不同立场。McDowell认为,需要设置一种概念化经验,它具有概念内容,但其本身并不是概念判断之类的东西。


就这样,我们有超过15年的极为有价值的、在我看来也是极有成效的广泛交流。我们想弄清楚,到底在什么地方我们是一致的,在什么地方我们是有分歧的,在什么地方分歧只是风格上的和表述上的,在什么地方分歧暴露了较为深刻的哲学冲突。我期待着这种交流产生具体的成果。在许多方面,我们对彼此的观点都更加清楚了。


在我看来,显然,McDowell是他那一代哲学家中最好的一位,是最好的在世哲学家。就像我说过的那样,我非常荣幸,他发现我们的交流中有某种价值。我只是希望,这种交流不至于分散了他的精力,影响他完成更重要的哲学工作。


陈:我的许多同事和学生对你的个人背景感到好奇,比如你的父母对你精神世界的形成具有怎样的影响,你做哲学的方式,等等,你是否介意告诉我们一些这方面的情况?


RB:我的父母并不属于学术圈子的。他们过去都是研究生。我的母亲是一个很了不起的读者,在我们家里有三万多部藏书,我就是在它们中长大的。她鼓励我自己教育自己,我基本上就生活在一个图书馆里。我父亲是一位电气工程师,他设计生活中的一些装置。他思考问题的方式是直接的、分析的,是一种数学的、科学的方式。我想,我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是对文学和知识的热爱,从父亲那里获得的是思维的分析习惯,一种数学的、科学的清晰性要求。我认为,他们都对我的思想风格具有实质的影响。


对于哲学,他们都懂得不多。当我自豪地宣布,在我大学期间,我想以哲学为主业时,他们并不明白那意味着什么,并不明白它是否可能,是否是个好主意,但他们都非常地支持我。如果那就是我想要做的,他们就会为此感到高兴。我一直设想自己会从事数学或科学,确实,当我读大学时,我是这么做的。我选择数学为第二专业,如果我朝那个方向走的话,并不奇怪。


对我的智力发展来说,我的父母是非常重要的。我在耶鲁拿到第一个学位,那对于我来说,极为重要,在那样一个好的学校里,整个世界向我敞开。我非常高兴,我的小儿子Russell继承了我的足迹,也去了耶鲁。对于我来说,在普林斯顿获得博士学位也是非常重要的,我在耶鲁打下的宽泛的知识根基,在普林斯顿哲学系被精确化了,被聚焦在专业训练上,那个时候,也就是上世纪70年代中期,普林斯顿哲学系是世界上最好的哲学系。


陈:非常感谢你!噢,顺便还想问一下,那天在你的乡间别墅,看见Goethe的书随意放在那里。我想知道,也很好奇,在你的业余生活中,你喜欢读Goethe这类作家的作品?


RB: 恩,我是试图填补我的……大多数情况下,我读的德国作家是Hegel,有时是Kant,但Goethe在德国文化背景中是如此的显赫,他对现代德国语言和文化的形成非常关键,是的,我在业余时间里断断续续地读他,想得到一种感觉……


陈:即使在今天的德国,也没有多少人仍然有兴趣读Goethe……


RB:那是因为在学校你被要求读大量的Goethe作品,因此每个人都认可了,他们知道那些诗歌等。但也许学校的方式熄灭了对它的兴趣,使读它更多地成了工作而不是享受。


陈:好,非常感谢你接受我的访谈,谢谢你!



注释


[1] Brandom博士论文的另一个指导教师是Rorty。

[2] Bob是Brandom的昵称。